据介绍,近日,修文县质监局接某水泥生产企业反映,因一起水泥投诉纠纷处理未果,消费者邓某带领大批群众在该厂聚集,并提出赔偿要求。接该厂反映后,修文县质监局赶往现场了解情况,消费者邓某称其在该厂购买的水泥用于自建房时出现裂缝,是厂家水泥质量有问题。要求厂家赔偿经济损失。
质监人员向邓某讲解造成工程质量有诸多因素,同时要求水泥生产厂家提供该批次水泥品出厂检验资料。经过调解,水泥厂同意一次性补偿邓某58000元,邓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。